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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考公告

2026年江苏扬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人公告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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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扬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依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8年3月2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2026年扬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6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

扬州党建网站(dj.yangzhou.gov.cn)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站(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各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网站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6年3月24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厘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日09:00-12: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保持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进行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介表》),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6:00;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4.缴纳费用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或残疾人除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残疾人应聘者,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514-80829370)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5日-17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管理类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管理类岗位”与“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笔试科目、范围、题型等详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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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扬州市区。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考生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笔试和面试工作,委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服务。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岗位简介表》明确应加试专业技能的,则按其笔试成绩占30%、加试专业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服务年限。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其中,县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详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 0514-80978061、0514-87826395;

报名考试机构 0514-80829370。

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详见《岗位简介表》;

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7012987;

综合管理部门 0514-80978061、0514-87826395。

附件:

1.2026年扬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6年扬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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