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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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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
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5年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端、紧缺性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以下类推)。其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要求为准。
3.户籍不限。
4.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是指:
2025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9月30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2025年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5年毕业生”同等对待。2025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三年被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聘用但放弃聘用资格者。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聘书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月。
2.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3.获得国(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紧缺编内岗位(JQ01、JQ02、JQ03)的人员需取得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2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将于每次招聘程序完成后公布未招满的岗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17:00。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8zliakpi6/login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2025年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网络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半年内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因考生错报、漏报、延报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回复短信、邮件等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准备):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信息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
(7)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在培证明等材料);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
(8)按“2025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10)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形式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大于招聘人数5倍时,开展笔试环节;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小于等于招聘人数5倍时,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用人单位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3. 已公示拟聘用的人员名单或者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并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4. 依据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应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nd.gov.cn/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0906(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1日
原文标题:2025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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