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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考公告

2025年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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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为隶属于丹阳市应急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派驻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需要,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om,下简称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8月4日9∶00-8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4日9∶00-8月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8月4日-8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4日-8月11日期间9∶00-16∶00;

5.缴费确认:8月4日9∶00-8月12日10∶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8月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云阳路32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与考试中心确定时间,联系退费。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21日9:00起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8月1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9月7日(周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云阳路32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工作要求,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各占笔试分值5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两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考察由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0511-86522925,丹阳市应急管理局0511-86560596,考务咨询电话:0511-86571677。监督电话:0511-86800119。

本公告由丹阳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丹阳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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