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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考公告

2025年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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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应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A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2025年10月31日16∶00。

A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

2.B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6月16日9∶00-2025年7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6月16日9∶00-2025年7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6月16日9∶00-2025年7月4日18∶00。

B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7月7日14: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0日-7月1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应聘对论文发表有要求的岗位,请在“备注”栏填写本人发表论文目录,格式为:姓名+成果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日期+期号+页码。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A岗位在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B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告等方式(网址:http://www.jssyyy.net/)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方式

1.A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弃考处理。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若面试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B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将于2025年7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弃考处理。

(1)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7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本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69869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7798801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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