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25年江苏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事业单位招聘网_事业编考试_国企招聘网-华图事业单位-华图事业单位
江苏招考公告

2025年江苏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4-14

分享

领取最新备考资料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技术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地质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见《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本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7.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6日9∶00-4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6日-4月2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6日9∶00-4月24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6日9∶00-4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因应聘岗位被取消的除外)。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5月13日14: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2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2025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1)A类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

(2)B类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大纲。

2.笔试日期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5年5月17日

笔试地点:南京市。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60分(总分100分)为合格。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A类岗位,报名成功即可进入资格复审。B类岗位,笔试结束以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邮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B类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A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2.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本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在规定期限30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本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江苏省地质局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指导。

咨询电话:025-51816428、025-84898803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委、江苏省地质局直属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1816458、025-84898408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地质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地质局

举报信箱:jssdzjrsc@163.com

举报电话:025-84898924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2025年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5年4月11日

延伸阅读

Back-top

全部考试

copyright ©2006-2024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