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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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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江苏省财政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网址:http://www.jscfa.edu.cn/)。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A01至A04、B01、B02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C0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A01岗位)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A01至A04、B01、B02岗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C01岗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A01至A04、B01、B02岗位:
①报名、照片上传:4月11日9∶00-4月25日16∶00;
②资格初审:4月11日9∶00-4月26日16∶00;
③陈述申辩:4月11日-4月27日期间9∶00-16∶00;
④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1日9∶00-4月27日18∶ 00;
⑤缴费确认:4月11日9∶00-4月28日12∶00。
2.C01岗位:
①报名、照片上传:4月11日9:00-12月26日16:00;
②资格初审:4月11日9:00-12月27日16:00;
③陈述申辩:4月11日-12月28日期间9:00-16:00;
④异议处理:4月11日9:00-12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A01至A04、B01、B02岗位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C01岗位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A01至A04、B01、B02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公告通知”栏公布,请及时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C01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开始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
3.A01至A04、B01、B02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C01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该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会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公告通知”栏进行公告,应聘人员应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A01岗位)应出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1.A01-A04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2.B01、B0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基本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C01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业务能力、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4.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A01至A04岗位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B01、B02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C01岗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岗位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A01至A04、B01、B02岗位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C01岗位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财政厅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5年4月8日
原文标题: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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