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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太仓市事业单位考试报考相关事项

华图教育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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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苏省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15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月21日-2月23日。报考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六)归国留学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上传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七)在职人员和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往届毕业生的户籍以2017年2月2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生源户籍所在地为准。

    (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

    (九)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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