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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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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至1997年5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及生源地限制要求(落户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前)。
6.特设岗位招聘对象为:
①具有铜川户籍或铜川生源,在铜川和外地市服务期满未被正式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任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大学生村官;
②非铜川户籍,在铜川服务期满未被正式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任职期满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5月22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参加今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公示期已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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