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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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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西安市事业单位2026年度拟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3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6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8:00至2026年3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9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9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6日8:00至2026年3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时,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进行审查。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20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8:00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3: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4日8:00至4月18日9:3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报名审核且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5月上旬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应聘人员如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电话:029-12333、86786870。
(二)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455300。
(三)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附件:
附件1.2026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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