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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考公告

2025年山东济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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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

学校占地1721亩,校舍建筑面积6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设有19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1381人,建有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6个,济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市厅级平台14个,组建了新能源研究院、靶向药物研究院、光电功能材料研究院等校内研究机构40个。有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社科普及教育基地3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持“学生为本、教师为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紧紧锚定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85”战略,科学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的作为,为实现建设应用型本科大学的目标、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5年8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8月14日11:00—8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25年8月14日11:00—8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s://rs.jnxy.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规定时间内,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考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将PDF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但应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如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的,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上述材料的翻译件。

(6)岗位的“大学本科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中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或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9)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另外还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以上职务任职须满一学年(不少于10个月)。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具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10)由本人手写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

初审通过人员根据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时使用。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时,除提供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核实后原件现场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他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校不再退回。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以及理论素养,无指定或参考教材。成绩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方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岗位基本技能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317

监督电话:0537-3196038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发布(https://rs.jnxy.edu.cn),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4:在职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8:放弃声明

济宁学院

2025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济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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