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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事考试网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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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见《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省、市、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省、市、县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一级科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聘。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6.财务管理岗位报名人员应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出纳岗位相关从业经历;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有新闻、出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文明网”(//www.godppgs.gov.cn)“通知公告”专栏,点击“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9∶00至8月5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诚信承诺书》,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选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填写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和相关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下载打印《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打印后所有个人信息不得进行改动。
4.上传《报名表》。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图片的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可直接与省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处联系;报名技术咨询,可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5.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宣传部根据公告要求和选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9∶30至8月6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岗位。8月5日(星期二)18:00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6日(星期三)18∶00前重新提交报考信息。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省委宣传部同意,须由报考者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所学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本次公开选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8月23日(星期六)9∶3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5%+写作能力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综合能力测试》
下午14:30-17:30 《写作能力测试》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和范围
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理论素养、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等,满分为100分。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具体时间通过“甘肃文明网”(//www.godppgs.gov.cn)、“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合成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5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文明网”(//www.godppgs.gov.cn)、“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同时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可通过核减选聘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方式,主要测查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体检
体检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选聘对象分别在省委宣传部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公开选聘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研究确定任职单位及岗位,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具体事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省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处0931-8928502、8922022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931-89285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85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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