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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政府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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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和《2025年灵台县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方案》,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纪委监委等2个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为县考核中心等31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2名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为县委政策研究室等35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基础积分、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为68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70名,其中:2个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31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2名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8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事业人员8名;2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安置到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2名;25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项目人员25名。
(一)选调公务员3名
县纪委监委1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名。
(二)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32名
1.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3名。中台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邵寨镇综合执法队、独店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什字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西屯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上良镇党群服务中心、朝那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梁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龙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星火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百里镇综合执法队、蒲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新开乡党群服务中心各1名。
2.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7名。县考核中心、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地质灾害预防应急监测站、县北部塬区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县矿山安全服务中心各1名。
3.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8名。县教育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中心、邵寨中学、梁原中学、独店学区、上良学区、县新世纪幼儿园各1名,县城关中学2名。
4.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4名。县人民医院(差额编制)、县皇甫谧中医院(差额编制)、县妇幼保健院、星火乡卫生院各1名。
(三)选调编制内事业人员8名
县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局、县水保预防监测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县河湖服务中心各1名。
(四)选调安置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2名
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皇甫路社区工作站各1名。
(五)选调项目人员25名
县委政研室、县对台和侨联工作办公室、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县养老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县劳动维权中心、县古荆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局、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城乡经济社会调查队、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县档案馆各1名。
三、选调对象
(一)公务员选调对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选调对象为全县服务期(试用期)满且转正定级后,工作5年以上未入编的基层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市选县选“三支一扶”人员,其中:
1.县教育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县城关中学、邵寨中学、梁原中学、独店学区、上良学区、县新世纪幼儿园从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2.县人民医院、县皇甫谧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星火乡卫生院从卫健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3.其他事业单位从除教育、卫健系统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三)编制内事业人员选调对象为除教育、卫健系统外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干部。
(四)退役士兵选调对象为安置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工作满2年的退役士兵。
(五)项目人员选调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期(试用期)满且转正定级的基层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市、县选“三支一扶”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担当意识。
(三)各岗位选调人员原则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党委部门岗位人员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四)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通过公开招考选调到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岗位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基础积分)、笔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地点统一设在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报考选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报考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岗位的人员由县委编办负责报名;其他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安排专人参与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和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基础积分计分确认表》(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文件)等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资格审查(基础积分)。基础积分包括工龄、学历、考核、奖励和加分,积分总分值不设上限,以实际得分计算。
1.工龄。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含试用期、服务期和服兵役时间)的工作年限计分,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服兵役)每满1年计0.3分,县直部门工作每满1年计0.2分。
2.学历。按最高学历计分,硕士研究生计1分,本科计0.8分,专科计0.6分。以上学历取得方式为全日制的加0.1分,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加0.1分。
3.考核。按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等次计分,每1个优秀等次计1分,每1个合格等次计0.8分,未确定等次的不计分(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以后年度补定等次的,按补定的等次计分),累计得出该项分值。
4.奖励。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1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8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6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4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积分。集体奖励和二人以上共同获得的奖励不予计分。
5.加分。(1)为解决异地分居军属家庭实际困难,树立鲜明社会尊崇导向,在我县乡镇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及以上的异地分居军属加0.1分;配偶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加0.2分。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分。(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加0.2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和学历、奖励及其他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8月6日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依据选调条件和基础积分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填写《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进行汇总后,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和基础积分进行复核,面向社会公示报考人员积分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构成不得报考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每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面向社会公示笔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基础积分。
(五)考察。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考察不赋分值,作为选调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调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依据审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执行选调单位的岗位级别工资结构和财政供给形式。
2.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发布”和“灵台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媒体,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班。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 0933-3604008
县委编办 0933-3621866
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附件:
3.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基础积分计分确认表.xlsx
4.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灵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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