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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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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查内容不会有大的变化。公共基础知识这一考试科目的测查目的在于考查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的理解、应用能力。考查范围广泛,才能够真正从答卷上看出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素养。所以,这一科目将继续保持涉及知识面广这一特点,在内容上变化不大。值得注意的是政治,主要是国际国内形势方面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同时要留意新出台的政治色彩很强的新法律。
2.考试题量可能稍微增大。现在的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开始表现出题量大这一特点。对于覆盖知识面广,题目难度不大的试题来说,增大题量是可以理解的,增多的这一部分题,估计会以法律知识为主,适当涉及科技、常识或者语文方面。
3.出题方式趋向于客观化。客观题具有出题范围拓宽、考查方式灵活的特点,同时也便于采用机器阅卷。因此,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公文实务题逐渐代替了公文改错题;论述题几乎绝迹;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分析题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客观形式。
综合各地事业单位考试情况来看,公共基础知识这一科目是事业单位招考的必考内容,因此,对各地的考生来说,了解这一科目的考试情况,把握它的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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