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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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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长安公证处和方圆公证处)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5人。详见《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热爱公证行业;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三)服从公证处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公证处相关部门工作;
(四)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限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限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六)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七)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具体岗位条件见《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至3月27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参加2026年度北京市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1.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2)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扫描件;
(4)《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上未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须提供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
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存档证明扫描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应为2026年1月1日后开具)、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扫描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无须另外开具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
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存档证明扫描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应为2026年1月1日后开具)、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就业推荐表上未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须提供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及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扫描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应为2026年1月1日后开具)。
2.社会人员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2)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扫描件;
(5)岗位所需工作经历或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上午9:00至4月18日(周六)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或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成绩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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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成绩。
5.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应届毕业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研究、在校表现等;社会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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