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11-05
分享
2026年度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山东省农科院泰安市分院牌子,现内设小麦、玉米、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甘薯、蔬菜、食用菌、花生、杂粮、果茶、水产、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等专业研究所13个。目前拥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24个,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小麦、食用菌综合试验站2个,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资质4个,农业农村部农业环境泰安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6个、综合试验站3个,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1个,山东省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1个。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应取得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1月5日以前取得。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资格。
三、招聘岗位
2026年度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以“姓名+专业+报名岗位”命名,发送至泰安市农业科学院电子邮箱(tasnkyrsc@ta.shandong.cn),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面试前提交审核;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要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一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个人简历、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参编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奖、专利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工作通知。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2。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试讲答辩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试讲答辩环节通过听取应聘人员的学术研究内容、个人学术成果、未来科研思路及科研规划,重点测评其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结构化面试环节结合应聘人员现场答题表现,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应变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试讲答辩成绩占50%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试讲答辩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根据面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访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为泰安市农业科学院正式职工,列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泰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告由泰安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316号
联系电话:0538-8503313
监督电话:0538-8505311
现场报名地点: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四层办公楼208室
电子邮箱:tasnkyrsc@ta.shandong.cn
现场报名及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泰安市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xlsx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
2026年11月5日
原文标题:2026年度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