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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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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医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医学院校。学校创建于1925年,2019年原杭州医学院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现有临安、黄龙、滨江三个校区和青山湖科创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含直属附属医院)5000余人,校本部教职工近1200人,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135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个岗位共10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本次招聘各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为38周岁以下,专指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中载明的学历(学位)。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7年1月31日前。
4.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校为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https://rczp.hmc.edu.cn/)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https://rczp.hmc.edu.cn/)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2026年11月9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https://rczp.hmc.edu.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2026年11月10日24: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报考人员。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6年11月18日——11月20日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与专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时间、地点:2026年11月21日(上午),杭州医学院。
科目:9:00—11:0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以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发布通知为准。笔试成绩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等信息,请关注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公告。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具体要求在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有关安排将在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另行公布。
4.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主要考察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
专业测评具体安排将与面试安排同步在杭州医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评总成绩计分均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30%(小数点后取两位)+专业测评成绩*20%(小数点后取两位)。遇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专业测评两者合计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专业测评、体检及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692756(杭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
韩老师(学生处),咨询电话:0571-88926237
方老师(人事处),咨询电话:0571-87692668
2026年11月2日
原文标题:杭州医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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