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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补充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人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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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锡党办发〔2024〕29号),经研究,决定补充开展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人(列入事业编制)。其中,东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引进1人、东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引进1人(具体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10月8日(含)至1987年10月8日(不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条件:

(1)东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引进岗位: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俱全);海外院校硕士毕业生,要求毕业当年度该院校世界排名前400名(含),且同时具备国内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海外世界排名前400名(含)高校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并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2)东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引进岗位: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俱全);海外院校硕士毕业生,要求毕业当年度该院校世界排名前400名(含),且同时具备国内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海外世界排名前400名(含)高校本科学历。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注:世界排名按照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执行。

8.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相关证书或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

3.锡林郭勒盟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人员;被辞退或被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被引进到锡林郭勒盟内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但未履行引进合同约定事项人员;自本次报名开始前(2026年10月8日(不含)从锡林郭勒盟内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辞职不满5年的原在编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引进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向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将电话告知。

2.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8:30至10月16日17:0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需求表),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00—2026年10月16日17:30。

3.报名人员发送电子邮件后,可拨打引进单位咨询电话,确认引进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对因报名人员错发邮箱,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按自愿放弃报名对待。

4.报名人员须将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扫描成电子版(PDF),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名称按“报考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扫描件。

(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相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6)引进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本次人才引进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开考。

6.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7.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以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wq.gov.cn)和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知识运用能力及实际操作技能。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无加分项。

4.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计划内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

(三)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

(四)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地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1.拟引进人员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引进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才纳入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同一单位连续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经历),试用期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锡党办发〔2024〕2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引进岗位表中涉及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26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规范设置。

(五)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六)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才引进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3228793(东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0479-3221039(东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

0479-3227633(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组织部)

0479-3222925(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

0479-3220951(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驻农科局纪检监察组)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引进各项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在人才引进各个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引进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项。

附件:

1.2026年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报名登记表.xlsx

3.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组织部

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2026年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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