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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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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秀英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龙华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琼山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美兰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信息中心隶属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结束日。
9.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未征得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组织报名
1.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在附件1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链接:
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4.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8:00至2026年8月31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5.报名材料: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考生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8)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为全国或全国法院,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6.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日。
各招聘用人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状态及结果。报名确认成功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成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应聘该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将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9月4日8:00-17:00,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9月4日8: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7日。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3)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6)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根据笔试情况合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8)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组织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声明。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户口本。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考察组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aikou.gov.cn/)、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海口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政府办纪委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海口房屋档案综合大楼12层1204室。
联系电话:0898-66710996
联系人:郑先生
监督电话:0898-66160179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898-65350071、0898-65350072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附件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6.2026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0日
原文标题: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文章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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