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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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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是中共甘肃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全省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内设33个正处级部门,办有《甘肃理论学刊》《甘肃行政学院学报》等公开出版刊物,《甘肃行政学院学报》为CSSCI来源期刊。近年来,校(院)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树牢“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立校。按照“名师名课名作,红色高端前沿”的发展思路,凝聚前行力量,躬身实干担当,锚定省级知名党校奋斗目标,力争办学治校水平迈进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第一方阵。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且本、硕专业中至少有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等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7.必须同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该邮箱:gsswdxzzb@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①《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中共党员证明;⑥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其他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中第①项同时提交word版。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2026年8月23日。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数。
(二)资格审查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以电话等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来校复审等具体事宜。
应聘人员须确保各类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各个环节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科研业绩评审、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2.考核总分为100分,按科研业绩评审占25%、试讲占50%、答辩占2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考核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出现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4.出现考核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组织通过考核评审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校(院)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中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省内政策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根据省上现行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和校(院)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给予安家费、科研资助费等。
(三)符合甘肃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或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适用范围的,可享受甘肃省《关于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组织部
联系电话:0931-7768758、18993193939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子信箱:gsswdxzzb@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56号(730070)
校(院)网站:https://www.gsdx.gov.cn
本公告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xlsx
附件2: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2026年8月3日
原文标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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