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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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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应聘人员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6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入职时应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校集体户口)。
4.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bcpl.edu.cn:81/zp.html),在线注册按规定模板填写申报岗位及个人简历信息,简历内容应详尽并与本人情况一致,将电子简历、公开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本次招聘一律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填报,不接受纸质或其他渠道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审查认定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按照邮件通知参加初试。
(二)初试
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要求参加笔试或试讲。笔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三)复试
所有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要先完成心理测试。复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和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仅作为参考意见,不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按照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招聘名额内的,列为拟聘用人选。
(四)学院审批
拟聘用人选报学院审批。
(五)政审、体检和公示
1.政审。人事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及查阅人事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选的“三龄两历”、现实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初试、复试、体检等均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26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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