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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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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拥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9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或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邮箱(lw@sdau.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名称一律采用“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如:应聘教师1+体育学专业+张三)。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9:00—6月15日18:00
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姓名+汇总表”命名)、《考生亲属关系有关情形统计表》(附件4,以“姓名+统计表”命名)和个人简介(限1页,包括个人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荣誉等,以“姓名+简介”命名);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并提供2026年7月31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等材料,对暂未取得的海外留学人员,提交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国家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称号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考试报到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9日11:00—6月16日18:00
工作人员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版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电话通知进入考试范围。
(2)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进入考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结束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考试人选考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高技能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组织考试。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具体面试要求将提前3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1.试讲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试讲主要测试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职业素养等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结束后,将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合成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全面审查(人事档案、代表性成果等)、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按规定由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刘老师,0538-8242313
学校联系人:侯老师,0538-8249858
监督电话:0538-8241056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2号)、《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农业大学
2026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山东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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