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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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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创建于1983年5月,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省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交叉学科。共有24个教学科研单位、62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包括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辅导员共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0日9:00至2026年6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c.gdufe.edu.cn/zpwz),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2.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开具时间离报名截止日不超过6个月;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学工部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5.专职辅导员证明:由工作单位人事或者学生工作部门开具。
上述证明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18日9:00至2026年6月19日17:00登录单位网站(https://rsc.gdufe.edu.cn/zpwz)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依据。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学校可取消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另行通知。
4.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0分(含)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和考察人选。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广州校区或佛山校区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根据用人需求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已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https://rsc.gdufe.edu.cn/)发布,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网页了解,相关招聘事项不再逐一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招聘咨询电话:020-84096802(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84261169(纪检监察室)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
2026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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