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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事业单位 |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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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中国提出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主张强调“平等、开放、合作、共享”,这一理念与西方主导的“零和博弈”逻辑形成鲜明对比。以下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中国主张通过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发达国家在治理中的话语权
B.中国提出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旨在平衡金融创新与安全,但未涉及对新兴市场国家的政策支持
C.中国倡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以“开放为导向”,反对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小圈子和价值观同盟
D.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分裂化趋势表明,未来将形成以美国为中心的西方体系和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方体系并存的格局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中国提出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始终以 “开放” 为核心导向,强调打破壁垒、拒绝排他性安排,具体体现为:1.反对基于意识形态或地缘政治的 “小圈子”(如 “印太经济框架”“芯片四方联盟”),主张所有国家平等参与治理。2.推动多边机制(如 WTO)改革,扩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而非维护少数发达国家的垄断地位。C项正确。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中国始终反对发达国家在国际机制中的 “一票否决权” 等特权,主张扩大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与 “平等” 治理理念完全相悖。A项错误。
B项:中国推动的宏观政策 “双支柱”(货币政策 + 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为新兴市场国家提供更稳定的金融环境。例如,通过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帮助新兴市场应对外部冲击,体现了 “合作、共享” 的治理理念。B项错误。
D项:中国明确反对 “阵营化”“体系对抗”,主张维护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整体性,推动现有多边机制改革完善,而非构建 “平行体系”。“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方体系” 是西方的误读,不符合中国 “共商共建共享” 的全球治理观。D项错误。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视角来看,人工智能能够模拟人脑的部分思维过程、执行逻辑运算与信息处理,但它永远无法真正产生人类独有的情感、意志与创造性思维。以下相关说法正确的有几项?
①人工智能可以脱离物质载体独立形成意识
②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人工智能不具有意识
③人工智能终将全面超越并取代人类意识
④人工智能的思维活动与人类意识本质相同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是高度组织化的物质——人脑所特有的机能。意识不能脱离物质(特别是人脑)而独立存在。只有人脑才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人工智能只是对人类思维的模拟,不具备自我意识、情感、意志等真正的意识活动。②项说法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①项:意识依赖于人脑这一高度发达的物质器官,人工智能也必须依靠硬件、程序等物质载体才能运行,任何意识和智能都不能脱离物质独立存在。①项说法错误。
③项: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的物化和工具,不具备社会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意识,更不可能取代人类意识。③项说法错误。
④项:人工智能是机械的、物理的、被动的运算过程;人类意识是生理的、社会的、能动的、主动的,二者本质完全不同。④项说法错误。
诗人刘禹锡的诗句“君来不用飞书报,万户先从纸贵知”,引用了西晋时期与《三都赋》相关的“洛阳纸贵”典故。下列关于该典故的说法,正确的有( )个。
①典故中引发“纸贵”现象的《三都赋》,其作者是西晋文学家陆机
②当时洛阳纸价上涨,直接原因是《三都赋》文辞精妙,士大夫与百姓竞相传抄
③该典故的核心寓意是“西晋时期纸张供应不足,导致当地物价受市场需求影响上涨”
A.0
B.1
C.2
D.3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知识。
第二步,①项:《三都赋》的作者是西晋文学家左思,而非陆机,陆机曾对左思创作《三都赋》表示轻视,后见作品精妙才为之折服。①项错误。
②项:“洛阳纸贵”的直接原因是众人争相传抄《三都赋》,导致纸张需求激增、供不应求,从而推高纸价。②项正确。
③项:该典故的核心寓意是优秀作品广受追捧引发的供求关系变化,而非西晋时期普遍的纸张供应不足,其本质是特定事件(《三都赋》流传)导致的短期供需失衡,并非整体市场的常态。③项错误。
综上,②项正确,故正确的有一项。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B选项。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将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交给丙,谎称是空枪,教唆丙持枪前往乙的办公室吓唬乙。丙信以为真,在与乙争执过程中,扣动扳机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那么,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因为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实现了甲的犯罪意图,甲应当对死亡结果负责
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的教唆犯,因为甲仅有伤害的教唆故意,对死亡结果仅存在过失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甲对丙持枪会造成死亡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存在过失
D.甲与丙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对乙的死亡结果,甲承担过失责任,丙承担故意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本案中,甲虽谎称枪为空枪教唆丙吓唬乙,但甲本身与乙有仇,其让丙持枪去乙办公室这一行为本身就蕴含极大危险性。甲主观上存在通过丙的行为致乙死亡的间接故意,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实现了甲的犯罪意图。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应当对死亡结果负责。A项正确。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甲与乙有仇,让丙持枪去乙办公室,其主观故意并非仅有伤害故意。从其行为及与乙的仇怨综合判断,其对乙的死亡结果存在放任的故意,并非仅存在过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死)的教唆犯。B项错误,排除。
C项:甲并非仅仅是过失心态,其与乙有仇,安排丙持枪去乙办公室吓唬乙,这种行为背后反映出甲对乙的死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并非单纯的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项错误,排除。
D项:甲与丙并非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致乙死亡,丙虽一开始以为是空枪,但最终实施了导致乙死亡的行为,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并非对乙的死亡结果承担过失责任。D项错误,排除。
下列关于公文知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收文机关的要求执行
B.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C.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D.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审核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处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A项表述为“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收文机关的要求执行”,与条例规定不符。A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B项正确。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C项正确。
D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审核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D项正确。
本题是选非题,因此,选择A选项。
二、多选题
群体决策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的专家智慧应对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但其中也有一定的弊端,如:
A.效率下降
B.从众压力
C.责任分散
D.责任不清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决策知识。
第二步,A项:群体决策涉及众多不同领域专家参与其中,各方要充分表达观点、交流想法,协调彼此意见。这一过程烦琐复杂,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用于讨论、协商,相较于个人决策,流程更为漫长,极易造成决策效率下降。比如在大型项目规划的群体决策会议上,众多专家各抒己见,难以快速达成一致,导致决策时间大幅延长。A项正确。
B项:在群体决策环境里,个体处于群体氛围之中,会不自觉受到群体整体意见和态度的影响。为了融入群体、避免被孤立,个体可能违背自身真实想法,放弃原本独立的判断,选择与群体主流观点保持一致,产生从众行为。这种从众压力使得一些独特见解和创新思路被埋没,影响决策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就像在团队讨论新方案时,部分成员虽有不同看法,但因担心与多数人意见相悖而选择沉默。B项正确。
C项:群体决策由多个成员共同完成,责任分摊到每个成员身上。这会使个体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承担的责任有限,反正还有其他成员共同负责,从而导致责任感降低。这种责任分散的情况会让成员在决策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决策执行阶段也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严重影响决策的执行效果。例如一个项目小组共同决策后,执行时成员都觉得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责任,容易导致工作推进缓慢。C项正确。
D项:群体决策参与人数众多,在决策过程中,成员之间的分工和职责界定可能不够清晰明确。当决策完成进入执行阶段时,一旦出现问题,很难确切判断责任该由谁承担,容易出现互相扯皮的情况,进而影响决策的有效落实和执行。比如一个跨部门团队共同决策后,因部门间职责划分模糊,执行时出现问题无人负责。D项正确。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BCD选项。
下列俗语与其体现的物理学知识对应正确的是:
A.隔墙有耳——固体可以传声
B.四两拨千斤——杠杆原理
C.以卵击石,自不量力——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D.镜花水月——光沿直线传播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理常识。
第二步,A项:声音传播需要介质,而固体作为一种介质,具备传播声音的能力。“隔墙有耳”这一俗语描述的场景是,即便有墙作为阻隔,声音依然能够通过墙体这种固体介质传播,让墙另一边的人听到声音。这是因为固体的分子间距离相对较小,排列紧密有序。当声源产生的振动传递到固体时,固体分子依次振动并将这种振动形式传递下去,从而实现声音在固体中的传播。所以,“隔墙有耳”体现了固体可以传声的物理学知识。A项正确,当选。
B项:“四两拨千斤”所依据的是杠杆原理。杠杆原理的核心要点在于,杠杆在力的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时,满足力与力臂的乘积相等这一条件,即F1×L1 = F2×L2 。在实际应用中,通过巧妙地调整动力臂和阻力臂的长度比例,当动力臂远大于阻力臂时,只需施加一个较小的动力,就能克服较大的阻力,达成用较小的力量撬动较重物体的效果,所以“四两拨千斤”是杠杆原理中的省力杠杆。B项正确,当选。
C项:“以卵击石,自不量力”这一俗语生动地展现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物理知识。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任何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之间,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在“以卵击石”的情境中,鸡蛋对石头施加一个作用力的同时,石头必然会对鸡蛋施加一个大小相等的反作用力。由于鸡蛋本身结构相对脆弱,所能承受的力有限,无法承受石头施加的反作用力,所以鸡蛋会破裂。C项正确,当选。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镜花水月”描述的是一种虚幻的景象,其背后的物理原理是光的反射。当光线照射到平静的水面或者光滑的镜面时,光线会按照反射定律改变传播方向,从而形成虚像。人们看到的“花在水中”“月在镜中”的景象,实际上是光经过反射后进入人眼,使人产生的视觉效果,并非光沿直线传播现象。光沿直线传播通常用于解释如小孔成像、影子的形成等现象,与“镜花水月”所涉及的光反射原理不同。D项错误,排除。
下列关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表述,正确的有:
A.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
B.5G网络的核心优势包括高速率、低延迟和大容量
C.光年是一种时间单位
D.量子计算机利用量子比特进行计算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科技成就知识。
第二步,A项:太阳能是通过太阳内部核聚变反应持续释放的能量,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且对环境无污染的特点,属于可再生能源。A项正确。
B项:5G网络作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其核心优势明确为高速率(传输速度可达10Gbps以上)、低延迟(空口延迟低于1ms)和大容量(每平方公里可连接百万级设备)。B项正确。
C项:光年是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传播一年所经过的距离,是用于衡量天体间距离的长度单位,而非时间单位。C项错误。
D项:量子计算机以量子比特为基本计算单元,利用量子叠加和量子纠缠等特性实现并行计算,运算能力远超传统计算机。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三、判断题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毛泽东思想概述知识。
第二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著名论断,是毛泽东在 1930年5月 为了反对当时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反对本本主义》 (原题为《调查工作》)一文中提出来的。而 《实践论》 写于 1937年7月,其核心是阐述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即“知”与“行”的关系,强调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来源、动力和目的,并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深化。
因此,本题错误。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过失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行为人并非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对过失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于过失犯罪,不能随意扩大刑事责任的范围,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判定。例如,在一些特定的行业领域,由于其工作性质和潜在风险,法律对相关人员的注意义务有明确要求,若因过失违反这些规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且法律规定该过失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行为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法律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即便存在过失行为和危害结果,也不能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过失犯罪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和预见可能性,以及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能力,以及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对过失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因此,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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