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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事考试网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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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成都市“蓉漂人才荟”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表所列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28日17∶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用人单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4.岗位调整。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5月7日17∶00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现场咨询
本次“蓉漂人才荟”活动设现场咨询点,咨询活动时间及地点如下:
1.中山大学校园招聘会
活动时间: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10:00—17:30
活动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行政中心大厅
2.主场综合招聘会
活动时间: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10:00—17:00
活动地点:国家会议中心二期2楼序厅(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5号)
3.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
活动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9:00—12:00。
活动地点: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30号)
4.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
活动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17:00。
活动地点: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5.其他场次
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补充公告。
五、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
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3.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的设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超过10:1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再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24日,笔试地点在崇州市。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6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6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6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6.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排名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6月18日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携带整套个人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包括:①《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考核地点当场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三方或用人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因拟签协议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中,已经毕业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2026年毕业生待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合格后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1次。
八、聘用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
九、咨询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2650904。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公告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2208550(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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