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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政府 |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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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兴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富余的现状,经研究,同意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县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面向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择优选聘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永兴县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5名、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教育教学服务人员3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计划详见《2026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面向永兴县教育系统具有全额事业编制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1.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履职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教育教学服务人员岗位报考者为副股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6)2024-2025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年度考核情况要求:2022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2022-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2023年参加工作的2023-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2024年参加工作的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参加工作当年度因试用期未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档次的)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
(4)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6年1月1日。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演讲、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兴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提交给资格审查人员: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6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承诺人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2024-202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7)2022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提供2022-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23年参加工作的须提供2023-2024年年度考核复印件;2024年参加工作的须提供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9)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10)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
(11)符合公告报考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5.注意事项
(1)演讲最低开考比例:选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选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数于2026年3月8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3月9日8:30至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
(3)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4)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选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
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二)演讲
1.演讲对象: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演讲环节。
2.演讲时间、地点:待定。
3.演讲方式:现场演讲,时长为5分钟/人。
4.演讲内容:现场命题。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和参加演讲人员1:2的比例按演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演讲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演讲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0分钟/人。
4.面试内容:选聘岗位相关内容。
(四)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基本考察和岗位适应性考察。基本考察的内容主要是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意见、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征信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方法进行。基本考察后,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考察期为1个月,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公示,考察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公示。由县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查、演讲、面试和考察等结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实名举报(需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0735-5558005。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735-5535953。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三、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报名、演讲、面试、考察等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演讲、面试、考察等环节。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得随意放弃,确需申请放弃的必须提供书面放弃声明交县教育局。考察启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选聘的,将录入永兴县人事考试诚信记录库,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永兴县内的人事考试。
(五)正确对待竞争。公开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心理准备。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面试后,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考察工作启动后不再予以递补。未参加演讲、面试和演讲、面试未达到该考试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考察和递补对象。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2.2026年永兴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兴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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