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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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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黔东南州组织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黔东南州2026年州、县、乡三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报考者可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查阅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计划等。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2026年度及以前高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6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于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村(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岗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2)报考者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3)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招聘简章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10.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至2026年2月6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6年2月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以“特岗协议”时间为准,下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同“四项目人员”共享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计划,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前。
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6年2月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另外,已使用“四项目人员”身份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以该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11.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任职须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
1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须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
1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含2026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符合相应的对象及条件。
1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生的,须具有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1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限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含2024年、2025年毕业曾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后辞职的考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参加工作即参军入伍,退役后一年内的;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以报考面向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16.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
17.部分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限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界定和时间计算详见附件8。
18.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6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19.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条件的。
10.截至报名时止,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我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3.截至报名时止,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5.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6.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6日17:00。
报考者在报名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特别注意:报考者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后,报考者将不能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考者报名信息。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或不完整、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7)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附件3)。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者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每天17:00 后,将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公布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考者参考。报名结束后,全州报名成功的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成功的人数将于笔试前公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7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者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各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本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各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期间(2026年2月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2月6日17:00至2026年2月7日17:00期间,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级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报州级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减免考试费、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层级为“州级”“县(市)直”的,招聘计划人数与缴费成功人数比例不足1:3(不含1:3)的,将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2月9日17:00前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不提出改报申请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单位收到改报人员申请后,应于2026年2月10日17:00前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州级考务部门予以办理改报。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州级考务部门予以退费。
本次招聘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请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按以下流程提交申请:第一步:报名期间,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是否申请免收考试费”中,选填“是”;第二步:报名期间,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时,在网上报名系统“符合的免收考试费条件类型”中,选填本人符合的免收考试费条件;第三步: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须先在网上自行缴纳考试费。因报考者未按时缴费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第四步:报考者于2026年2月8日17:00前将报名费减免申请(详见附件6,须报考者本人签字捺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附件3)办理减免手续。已提交减免材料的报考者,请及时电话与相关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收到减免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并退还报名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或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报名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2026年3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遇问题及时联系州级考务部门(0855-8221416)。
四、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时间由相关县(市)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拟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按1:3比例)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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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确定,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环节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或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或笔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或笔试)。如遇笔试(或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或笔试)对象。
报考“乡镇”层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含1:3)以下,参加笔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4)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者,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其中:报考者以一级学科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和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报考者以自设学科或国外学历且在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中文翻译材料(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材料)。
5.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至2026年2月6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1份(证明上须载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现仍在岗的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2月6日前);③服务期已满(截至2026年2月6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6年2月6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须提供当地县(市)教育局及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2月6日前)。
(3)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1份及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6年2月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兵源地限制岗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应征入伍地的有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的结论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兵源地为黔东南州”是指在黔东南州内应征入伍的服兵役人员。县<市>兵源地参照本州兵源规定进行界定。)
(7)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6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2月6日前);②202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定向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9)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截至2026年2月6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3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10)定向招聘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6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须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
(1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其中:按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生源报考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黔东南户籍”是指报名时户籍在黔东南。“黔东南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黔东南的人员。“县(市)户籍(生源)”参照本州户籍(生源)规定进行界定。)
(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需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相关证明材料。
(15)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灵活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平台证明、收入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自主创业的人员,须提供企业正常运营情况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其他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根据人员类别按照本招聘简章相关要求提供。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2月6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2月6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层级为“州级”)及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层级为“县(市)直”“乡镇”)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分别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分别由州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工作安排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州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在考察前,根据本招聘简章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规定程序和条件,由相关县(市)组织相关考生按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选择,选岗时间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在考察中,存在有考察办法或细则中确定为不得拟录用(聘用)人员的情形,或本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或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本招聘简章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考察不得定为合格,报招聘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解除聘用关系。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县<市>按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招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政策、考务相关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附件3,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及指定邮箱等相关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及指定邮箱等相关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doc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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