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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人才网 |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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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3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59人(其中:市直516人、海城区116人、银海区82人、铁山港区54人、合浦县29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年龄要求一般为18-38周岁(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报考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25周岁(2000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粤剧文武生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1995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岗位在计划表已明确,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1975年1月27日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6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等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1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不提供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报考。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役、辞退(职)、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如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要求在2026年1月26日前取得,不得以考试成绩查询结果、公示名单等代替。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在接到招聘单位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供。不能按时提供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核减通告、资格审查通告、面试通告、体检通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关注上述信息的发布,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通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1月26日8:00至1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1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6年1月26日8:00至1月30日18:00期间,报名未确认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存在不得招聘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2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交费完成报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不含)时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不退费;经网上改报岗位后未超过30人而无需增加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报名成功”指资格审查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需减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2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8。
若报考人员需要非税电子票据,可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获取。
(四)岗位开考比例
乡镇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交费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要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先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岗位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后,原属于免费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到其他非免费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交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2月6日17:00,其他已交费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改报岗位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名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综合管理类(A类):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8日10:00;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9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北海人才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9-3210291)。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2.时间及地点
(1)3月28日进行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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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月29日进行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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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4.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5.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和合格分数线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市直教育系统和市直卫健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定;市直教育系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市直卫健系统(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划定;各县区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通告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预计在2026年5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以通告发布为准。
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至低分以面试入围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按前述方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30人无需笔试的,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3:1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开考。招聘人数超过1的岗位,应先核减指标后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乡镇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笔试准考证;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预计在2026年5月下旬。
3.面试通告发布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通告。面试通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通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5.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等规定统筹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公共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或才艺展示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
(1)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健系统)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主持人岗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粤剧文武生、声乐演员、主持人岗位及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岗位的面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北海市旅游文体局组织实施;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党校组织实施;市社会福利院特教教师岗位、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随市直教育教师岗位一起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文体局后统筹安排。
(2)市直教育系统(不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面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市直卫健系统(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面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4)各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公共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或才艺展示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成绩
公共结构化面试、试讲、才艺展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的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如面试当天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各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
1.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如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不带入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面试组织实施单位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二)考察
市直事业单位考察工作由资格审核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考察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资格审核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资格审核单位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资格审核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资格审核单位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三)体检
市直单位(不含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健系统)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健系统(不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各县区的体检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市直单位(不含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健系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健系统(不含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各县区单位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公示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五)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聘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纪检监督电话:0779-68091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6)。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7)。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五)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北海人才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补充通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通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通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
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业务)。
九、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公众号、视频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6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6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26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2026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2026年北海市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6年版)
7.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8.2026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779-3210291(报名系统操作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9-3031757
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920
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79-2097727
银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铁山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79-8610662
合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79-7200986、7208890
附件:
附件1:2026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6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2026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4:2026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5:2026年北海市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附件7: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附件8:2026年北海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docx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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