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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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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8-38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19日9:00至1月23日16:00,登录https://www.sydwzk.cn/gdlpxwszp2026(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招聘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24日至1月25日上午9:00-12:00或下午2:30-5:0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连平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进行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现场确认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1.现场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28日9:00后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严格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卫生类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卫生类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届时会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依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5.评委异地聘请。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须满5年。
3.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监督指导。
(二)本方案所涉及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咨询电话:0762-4320781。
附件:
附件1:2026年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9日
原文标题:2026年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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