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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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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第一部分 学院简介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22年获批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双A档建设单位。
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高水平党建引领事业发展,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坚持“突出铁路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型学校”的办学定位,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崇德向善,强基精技,吃苦耐劳,阳光奋斗”的铁院学子,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城市位置佳。学院所在城市为“草原钢城”—包头,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稀土、化工和装备制造基地、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90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182人,博士、硕士37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5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和思政名师工作室5个;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教育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种子教师”1名;26名教师在全国和自治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职务。
办学特色鲜明。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突出“铁路+”专业办学特色,聚焦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产业,持续增强服务产业能力。现有全国示范专业点2个、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3个。学院在国际合作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已与蒙古、俄罗斯、老挝、巴基斯坦等国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与西南交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渠道。
实践教学能力强。学院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成校内外实践基地111个,教师企业流动站7个,现有实训设备4848台(套)。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等于一体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全面实践现代学徒制和铁路“2+1”双培型人才培养模式,与国铁企业合作成立6个“工匠班”,1个“晶澳订单班”,持续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完善“课证融通”课程体系,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
人文环境优。学院位于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园区占地约7600亩,配套设施齐全。学院建筑面积30.7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50万册。学院经常举办学术交流、专题讲座、文化交流、体育赛事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愉悦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就业形势好。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得到广大考生、家长的青睐,主要生源为全国高考统招生,生源质量高。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央企、国企和头部企业,人才培养质量深得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及信任,学生就业呈现高就业质量、高专业对口、高就业稳定、高起薪标准、高就业满意度的“五高”态势。
学院以深厚的办学积淀,鲜明的办学特色,立足祖国北疆,服务国家和当地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对于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为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教育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铁院答卷”!
第二部分 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号)和包头市相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本次招聘实施方案经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招聘计划、形式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详见附件1《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形式:采取发布公告和赴国内双一流院校开展校园宣讲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宣讲报名、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1月8日(含)至1987年1月8日(不含)期间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工种等级人员,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工种等级,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
其他条件含《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1月8日(不含)之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等有关条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和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bttzy.edu.cn/)上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
(二)组织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后均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并在指定考点(学校)参加考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8日起至1月16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btzyrczp@126.com。邮件以岗位编号+所学专业+本人姓名命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有关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现场宣讲、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西北工业大学宣讲会、报名时间拟定于:2026年1月11日9:00-15:00;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宣讲会、报名时间拟定于:2026年1月11日9:00-15:00;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3.报名资料清单(包括网络报名上传资料和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等级证书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为3M以下,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在学期间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本科、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申请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研究方向证明或专业设置课程证明;应届生未取得认证书须上传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4)《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国(境)外留学生还须提供《国(境)外留学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契合的情况说明》(附件4)扫描件。(扫描件应为jpg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查。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录取。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学院指定邮箱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邮箱查看回复邮件,并随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岗位变更公告。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通过网络报名进入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范围的应聘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审核通过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岗位变更公告后组织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组织。由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低于1:3。
3.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职院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基本职业素养等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高等职业教育须具备的综合素质。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确定面试人选。从笔试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组织。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2.面试形式。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形式,面试时间为12分钟(包括说课1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2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心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聘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备课资料由考官在考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某一章节,发备课教材、备课纸和笔给考生备课二十分钟,考生只可携带备课纸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或试讲均不使用电脑、投影等设备,均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粉笔板书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书写,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考官传递任何材料。面试每组设7名考官,由校内和外聘专家共同组成,外聘考官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的计分方法,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按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将组织并列人员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加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综合表现。试讲章节由考官在试讲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某一章节,发备课教材、备课纸和笔给考生备课二十分钟,考生只可携带备课纸进入加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在学院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学院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或师德师风或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不合格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2.考察形式: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无犯罪证明、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需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未按照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根据需要可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提出异议时,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前,由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考生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学院工作等事宜。
(九)会议研究和公示。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与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提交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报送有关材料和请示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和编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对于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是报考条件,不作为聘用依据,录用人员聘用岗位须按照上级部门岗位聘任的规定和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规定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五、纪律与监督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招聘期间,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待遇与试用期。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报名开始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拟录用人员等相关信息及时间安排在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因个人没有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信息而造成的延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予补办。
3.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学院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5253132
监督举报电话:0472-5253225
(请于招聘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8:30-12:00 14:30-17:30)
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原文标题: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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