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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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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52.70%。学校专业设置涉及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资源环境与安全、食品药品与粮食4个专业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13个专业类的30个专业,面向全国16省市招生。获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6个,是山东省医药卫生与健康服务类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全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宗旨,培养各类优秀高技能人才17.2万余人。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助理全科医师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省“双师型”教师培训联合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报名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分别以附件形式逐个上传至电子邮件,附件不得压缩打包。电子邮件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sdyzrczp@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5)专业和研究方向认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毕业证书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开具。
(6)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岗位证明材料扫描件。
(7)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8)招考过程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当场归还。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要求参加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531-86305306(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531-86305005(工作日9:00-17:00)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2月4日
原文标题: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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