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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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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的公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占地1504亩。
学校获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教人才培养试点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四川省创业孵化基地、中国酒业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首批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四川省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省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赤水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基地、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首届美丽校园。
学校现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新时代名师、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3人,“天府峨眉计划”、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3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级技术能手等11人,省级“四有好老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名师”等4人,常驻外籍教师2人。省级“最美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职业学校名匠平台2个。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1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5.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中明确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六、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材料电子版(请将所有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投递至指定邮箱(lzyrsc002@vi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和应聘材料压缩包名称均以“岗位编码+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应聘材料要求:(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2)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要求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3)应聘人员如系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中途不得改报,请勿重复投递。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检查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凡是未按要求操作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提醒:1.投递报名材料的邮箱应为本人常用邮箱,本人能及时接收并查看往来邮件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2.报名材料如本公告有提供附件模板的,请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填写后提交。3.压缩包内所有单个文件或图片,均以“本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身份证正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健康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1.笔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且心理测试结果为健康者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心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逻辑思维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科目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官网公布。
(4)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报考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80%。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3)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个人档案材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岗不相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递补。
公示无异议,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拟聘人员为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二)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通知等事项,将通过学校官网、报名邮箱及后续相关QQ群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报考人员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电话号码”和“备用电话号码”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本人和亲属常用电话号码(手机、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附件:
附件1: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表.pdf
附件3:报名信息一览表(此件勿扫描,直接上传excel版).xlsx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原文标题: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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