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11-21
分享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开展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件2。
(二)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附件3。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12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注册登录“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系统”(报考网址:https://bm.gd-pa.cn/dzsys/ccwj)选择“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批次进行报名。
(1)网上申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明确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40KB以下)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报考咨询联系人:朱小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57-83166881)、丘小姐(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757-82340763)。
(2)报名材料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岗位要求的从业经历证明或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才可报名。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同时,招聘工作组将在报名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确认参加笔试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考试,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逾期未确认参加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业务考核、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业务考核的形式开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2小时。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工作组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告知资格复审不通过,并限期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若无法补充或证明符合相关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所缺岗位人员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进入面试人员开展业务考核。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业务考核×3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及业务考核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结果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健康标准,必须在禅城区政府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考察。若出现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所缺岗位人员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人员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三)进入聘用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服从单位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安排。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致公告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316688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57-82340763(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投诉电话:0757-82341086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原文标题: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文章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