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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事考试网 |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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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及相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2025年附件1: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报名第一日,2025年10月27日)。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的人员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现场报名的人员携带岗位所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7日—11月7日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到招聘单位报名(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11月10日-11月12日)
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告知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
2.原件校验(11月13日-11月14日)
原件校验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应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5年附件1: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6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11月18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sthj.chengdu.gov.cn)公布。
四、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sthj.chengdu.gov.cn)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各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sthj.cheng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最低服务年限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sthj.chengdu.gov.cn)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市污染源监测中心:028-68738202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028-68738212
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028-87011160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028-61885217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12333;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28-618852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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