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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公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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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广东省中药研究所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艺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四个系统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学、中药、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护卫生、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业务水平,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登录第三方网站(https://www.sydwzk.cn/gdspypxydeczp2025)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JPEG或JPG格式,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个文件,包含学历学位证书)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JPEG或JPG格式)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JPEG或JPG格式)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报名后请注意自行查阅,避免错过有关环节。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避免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专业参考目录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上公布。资格审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七、考试(考核)

本次岗位考试(考核)安排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协议。

(二)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50、020-28854405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附件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模版.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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