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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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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卫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现启动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活动,分综合类、教育类、医卫类引进一批硕士博士青年人才。现将医卫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医卫类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82个,分为A、B两类岗位。A类岗位计划数13名,专项引进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高端人才,不进行笔试,具体引进程序参照《2025年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公告》(详见2025年3月20日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公告,网址为:http://wsjkw.xiangtan.gov.cn/5220/5226/5236/content_1365408.html),并享受高层次人员引进待遇。B类岗位计划数69名,引进对象主要为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青年人才。
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表(医卫类)》(附件1)。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s://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市民政局网站(http://xtmz.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引进主要程序
B类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统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参考确认→笔试(在北京、武汉)→现场资格审查(在湘潭)→面试(在湘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非2026届规培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笔试在北京、武汉同时设置考点,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参考城市,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9日11:00。报考人员需诚信参考,不随意弃考。
3.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图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生提交学生证);2026届规培结业的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证明(须注明规培起止时间和规培方向)。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9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以上材料须上传原件的图片。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人员上传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系统。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结果。10月13日9:00-10月29日11:00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暂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填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三)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直接进行考核。
B类岗位开考比例设置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相关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信息在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不安排改报环节。
(四)网上确认参考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5年11月3日9:00—11月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参考确认,进行了参考确认的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00—11月9日9:00。
五、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统一进行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
暂定2025年11月9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引才单位具体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需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线70分,未到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引进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凭电子成绩单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如2026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58615602。
业务咨询电话: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31-58555257;
湘潭市民政局0731-52255825;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1-58389509;
湘潭市中心血站0731-58280150;
湘潭市中心医院0731-58214900;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0731-5866903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0731-5270511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0731-58577507;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0731-52875025;
湘潭市中医医院 0731-55519256;
湘潭市口腔医院 0731-58232709;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0731-52518108。
监督电话: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31-58555268;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731-58520361。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表(医卫类).xlsx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湘潭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卫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公告
文章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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