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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考公告

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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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川人社发〔2017〕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8号)等有关要求,四川博物院面向社会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博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 负责省内文物征集保管、研究、陈列、展览、鉴定、修复、复制文物和查阅、咨询、对外文化交流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现役军人及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

藏品研究与利用岗位1名;文物保护与修复岗位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具有同等效力。

1.现场报名

(1)北京大学:9月27日(星期六)

时间:9月27日14:30-18:00

地点:邱德拔体育馆

(2)清华大学:9月28日(星期天)

时间:9月28日14:30-18:00

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祖龙广场

(3)哈尔滨工业大学:9月29日(星期一)

时间:9月29日14:30-18:00

地点:一校区活动中心301

(4)吉林大学:10月11日(星期六)

时间:10月11日9:30-12:00

地点:前卫体育馆羽毛球馆

2.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scmuseum_hr@163.com;

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27日9:00起至2025年10月20日18:00止。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论著及承担的科研项目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5.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6.报名承诺书(附件3)。

现场报名人员,请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需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PDF版本(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5年10月20日18: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scmuseum_hr@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审核确认三个环节。拟聘人员所填《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可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结束后,四川博物院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由四川博物院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初步面试

综合报名资格审查的通过情况,若某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则先开展专业笔试。专业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初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初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进入初步面试人员。专业笔试总分为100分。若某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30人,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与岗位匹配度、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规划清晰度、学习能力、成长潜力和价值观。初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按照初步面试成绩的高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员比例低于2:1,则所有初步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均进入考核流程。

初步面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四川博物院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参与初步面试人员的成绩及进入考核流程的人员名单。

初步面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项目考核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如需开展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地点待定,计划于2026年3月后启动。初步面试在四川博物院内开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根据专业笔试情况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初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专业考察、最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考察采取参加具体业务工作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满分100分。

专业考察时间为1个月,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习和工作表现、专业素养、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并从日常表现中考察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形成专业考察成绩,在不同部门间多项业务工作中开展专业考察的,则取各部门给出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专业考察成绩。根据考察情况,专业考察成绩80分(含)及以上人员进入最终面试环节人员,专业考察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参与后续流程。某岗位因考察人员自行放弃或专业考察成绩低于80分产生的空缺,可在该岗位初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进入专业考察环节。

最终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不予录用。具体面试时间由四川博物院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专业考察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核对象本人签字确认。

考核(含专业考察和面试)期间,为双向选择与评估期,我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实习协议,不构成劳动关系,期间产生的往返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我院不发放任何形式的劳务补助或津贴。

(四)考核成绩排名

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80分(含)及以上人员,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拟录用人员的名单,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川博物院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博物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四川博物院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四川博物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疾病或既往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我院将通过外调等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应聘人员正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人事部门将再次审核其学历学位条件。

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空额情况时,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四川博物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考核总成绩、考察结果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文物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在招聘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公告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四川省文物局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通过考核招聘进入我院的职工,设置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流调动,考核招聘入职的职工需服从院方安排的上挂、下派等工作任务。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院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我院和省文物局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 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报考者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考核招聘问题,我院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院将按规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回避。

因四川博物院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的程序、招聘条件而引发的来信来访,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四川博物院负责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四川博物院人事部028-65569921刘老师,028-65521600李老师。

监督电话:四川博物院纪检028-65521533;四川省文物局纪检028-866398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3:00;14:00-17:00。

十三、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接听电话、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本公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考核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博物院2025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承诺书

四川博物院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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