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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人事考试网 |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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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2025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在聘用前取得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持报名所需资料到指定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职称(职业)资格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3份;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现场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调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考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市招考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告。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或笔试+面试,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为5:1;低于5:1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纳入最终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对外发布。
本次招聘考核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以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的,由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参考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市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1.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附件:
1.2025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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