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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 |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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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镇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市石排镇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5日9:00至2025年9月3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报名,以“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spzzrsb@126.com,报名材料压缩包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如:SP001李某某。需发送的报名资料(按报考材料名称命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文档);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含户主页及个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前根据要求完整提供上述各项报名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已通过职称考试、评审但尚未取得职称证书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石排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手机短信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给考生。
笔试前3个工作日向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招聘结果及岗位聘用备案材料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
行递补。
十一、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由石排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86652153、86558922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联系人:邓先生、黄先生
附件:
1. 东莞市石排镇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东莞市石排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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