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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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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5年下半年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方案》,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主要承担开展质量强省、标准强省战略研究;承担省级质量安全政府实验室职能;研究、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全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开展重点产业质量技术研究与开发;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评估和预警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重点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技术评价工作;开展质量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和建设。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单位要求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道德作风问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针对不同类型应聘人员,相关条件认定标准如下:
1.学历学位取得时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
2.专业条件认定: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业务实际、岗位用人需求综合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4.工作经历认定: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至报名截止时。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本次招聘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6.身体条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相关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外用人,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院薪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标准。有录用意向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博士后进站考核,通过进站审批后与院签订劳动合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者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日起至10月15日16:00,应聘者登录本院招聘专项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s://www.zjiqs.cn/resume/login.html),同时将报名表(PDF版)和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电子邮件到本院招聘专用邮箱hr@zjiqs.cn,邮件主题设为“编外招聘+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码”。每位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周期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10月20日前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查询审核结果或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中专招博士研究生岗位和燃烧检测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无法正常联络及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本院自行组织,原则上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安排笔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安排面试。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入围面试。
1.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11月中上旬,本院下沙院区,具体以通知公告为准。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1:3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相关考生一同入围面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入围名单预计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zjiqs.cn/通知公告)上公布或单独通知。
2.资格复审
本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和博士研究生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在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zjiqs.cn/通知公告)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处理相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的分析及解决能力等,含随机抽取的试题和延伸问题答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60分者不计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一般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工作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相关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质量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zjiqs.cn/通知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五)录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院编外人员管理,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www.zjiqs.cn/通知公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纪律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人力党群部纪检监察科,0571-8512609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0571-85129834。
五、其他事项
(一)院纪检监察科负责招聘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制定计划、发布公告、资格审核、考试选拔、成绩公布等招聘环节。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公开招聘每一环节的工作记录材料保存备查。
(三)所有工作人员及命题专家都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附件:
1.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5年下半年编外招聘计划表.doc
2.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5年下半年编外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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