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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招考公告

2025年山西省运城市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新绛县人民政府 |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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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环境风险,加强化工园区专业监管力量,扎实推进我县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及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共计6人,岗位设置、专业条件及具体要求见《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或者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要求;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聘用。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可能涉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务纠纷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http://hn.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58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3日8:00起至9月17日18:00止。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个人承诺,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报名前要填报《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证件、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为防止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

原则上,公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经招考工作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组织招考。

4.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5年9月2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符合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中心)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未在报名表中填列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视作自主放弃费用减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持续关注招聘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等;《公共职业能力测试》的测试内容为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等。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排名。

考生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二轮面试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1.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空出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经开区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分配岗位,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参考《新绛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管理,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的,应当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13068013606

监督电话:153336982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事宜由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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