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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民政府 |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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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石阡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障公开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其中医疗卫生系统岗位16人,综合岗位19人。具体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石阡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订单定向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选聘;
8.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年龄限制,具体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9.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曾)担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及以上领导人员的;
6.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引进及订单定向生聘用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6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二)报名地址: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报考者在“石阡县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石阡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所有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四)报考者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石阡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选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5.个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大小在30kb—300kb范围);
6.如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代报委托书并附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选派熟悉人事工作的同志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负责资格审查,按照选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现场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合格意见及签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六)本次公开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设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本次报名不收报考者考试考务费,选聘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选聘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聘资格。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
1.笔试范围:①临床医生类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医疗基础知识》;②临床护师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护理基础知识》;③药学人员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药学基础知识》;④其余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3.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在2025年9月26日(周五)下午14:3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选聘面试公告(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进行查询。
五、成绩测算及运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作加试。
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以递补。
(二)组织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与改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用人员,并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查实有影响选聘的人员,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公示结束无影响其选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按程序办理改聘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一)石阡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以及报考者与报考岗位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作出处理。
(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聘单位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7623755;
监督电话:0856—76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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