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 | 2025-08-29
分享
浦东新区司法局2025 年下半年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 名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政法机关辞退的;(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仍在限制期内的;(5)其他不宜担任文员情形的。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和身体条件。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简称“平台”),详见《浦东新区司法局2025年下半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 年9月1日10:00至9月5日16:00登录平台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 像素内、宽度75至150 像素内,大小500KB 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特别告知:(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3)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4)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2、笔试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9月8 日10:00至9月9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时间内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准考证下载。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24日10:00至9月25日16:00 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具体安排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查询。2025年10月21 日10:00起报考人 员可登陆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类全体考生平均分。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
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7、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8、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1:1比例,则对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9、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台公示5 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0、办理聘用手续。文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三、其他事项
1、年龄要求在35 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8月1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 年8月,以本市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一年以上本市有效居住证,有效期计算截止到2025 年12月31 日。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浦东新区司法局负责具体解释。如需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内容,请联系招聘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50975187;
监督电话:5097521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 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5年8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