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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 |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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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s://www.hljnc.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者年龄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含)至1989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为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为45(含)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背景、技能条件,专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一致或相近专业;
2、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4、招聘岗位专业对研究方向有明确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ljnc.edu.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12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查看学校招聘岗位计划表,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个人逐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方向证明、已参加工作考生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学术水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二甲以上医院或专科院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有临床经验并能教学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共党员需一并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后以“专业+姓名+电话”命名,发送到hljhgzrsc@126.com邮箱。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5年8月31日(含),请于网上报名时一并提供。
2、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未按时补充或补充后不合格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及下一步招聘工作安排的回复,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同时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方便联系,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1)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公函;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代表个人科研、学术水平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学术材料、外语等级或水平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佐证资料、职称证等);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对于提供不符合招聘要求、虚报瞒报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现场确认时缴费。
(5)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急需用人岗位,经学校研究并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可低于2: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
(1)确定人选。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部分急需用人岗位,经学校研究并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可低于2: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察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专业知识)、计划组织与协调、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并测试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及无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包括考生心理健康检查项目,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由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六)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七)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参照《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分类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和管理,执行相关福利待遇,根据人才情况,一事一议。
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联系人:宋秀范路瑶
咨询电话:18845158689
电子邮箱:hljhgzrsc@126.com
学校官网:https://www.hljnc.edu.cn/
监督电话: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0451)87064098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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