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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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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水平,深化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符合我省古建筑文物资源特点的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体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勘测、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以山西省古建筑保护为第一要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2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xsgjy@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年博士招聘+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及学术荣誉的电子扫描件。
(3)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4)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山西省文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将拟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全额编制,享受单位相应的待遇。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政策咨询:0351-5266090
监督电话:0351-380238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xlsx
附件2.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山西省文物局
2025年8月28日
原文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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