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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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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北京市石景山区,是一所由北京市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首批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隶属于煤炭工业部的北京煤炭工业学校,1994年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正式改制为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设有9个教学院部和国际教育学院,有5个专业群,覆盖8个专业大类、27个专业,形成了面向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领域,独具特色的以工科专业为主,工、管、文、法等不同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先后入选百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获得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教学管理50强、全国教学资源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学生技能大赛“双赛”成绩享誉全国。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录用、聘用,且无社保缴纳记录),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2.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完毕,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手续。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博士后人员须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能于2025年11月15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同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北京常住户籍应聘人员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非北京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其中专任教师岗11人,高层次人才1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附件1),学科专业要求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文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1.非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和要求;
2.非京生源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相关政策;
3.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视实际招聘需求适当放宽;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人数等信息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正处于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zp.bgy.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须完整且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此渠道为我校唯一报名渠道,简历一经提交无法撤回,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籍报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6日17:00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系统中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若应聘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对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均可报名;留学归国应聘人员根据其提供附有中文翻译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复审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测评环节开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测评环节。
(四)测评应聘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验、试讲、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心理测评及综合评议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心理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综合评议包括核准、复审、评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学习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契合度、工作实践经历、国际化视野、奖励与成果等情况,综合评议设问答环节。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
“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2.高层次人才岗位:
(1)学术(技能)水平评价: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将应聘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评审或组织专家评议,根据评价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学校综合考察。
(2)学校综合考察:首先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调查,随后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能力,并拟订引进意见。
测评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试岗
专任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试岗,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政审调查
1.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调查(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进行)。
(七)审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试岗、体检与政审调查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岗、体检、政审调查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及电话号码等通讯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批次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5年11月15日前(博士后出站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2025年12月15日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部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编:100042
联系人:赵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61801217/18618266417、18611330238
联系邮箱:zp@bgy.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代老师,15690395886,daijj@hjsoft.com.cn
学校主页: http://www.bgy.edu.cn/
附件: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15日
原文标题: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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