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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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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援疆工作部署,抓好抓实就业援疆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省和塔城地区实际,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塔城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面向塔城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塔城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以下简称《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塔城地区户籍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3—2024年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对待)。招聘岗位仅限定塔城地区户籍,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塔城地区,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塔城地区户籍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6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8月12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12日(含)后出生。(年龄无明确要求的,均为35岁及以下)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至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八)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或被塔城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近三年参加塔城地区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后放弃聘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10:00至8月20日18:00。
2.缴费时间:2025年8月13日10:00至8月21日18:00。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tczp2025.zhaopin.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塔城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费。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8月30日至9月6日,登陆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6日9:30—13:00,考试地点设在塔城市,具体时间和考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1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塔城地区人社局会同辽宁省人社厅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面试及资格审查由塔城地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其他测试。对招聘岗位需要汉语、维吾尔语要求的,将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招聘岗位对面试有具体要求的,从其约定),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表达、协调、执行、反应等能力和相关素养,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程序递补。
(五)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1.体检由塔城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对规定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体检医院安排当日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果公示、考察环节等招聘具体事宜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考察由塔城地区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塔城地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及邮箱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
政策咨询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
监督举报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若无人接听,可将姓名、基本信息和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回复。
附件:
1.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塔城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3.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面向塔城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窗口网址.doc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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