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三亚市人民政府 | 2025-08-07
分享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隶属于三亚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代表三亚市政府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局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三亚市报告有关政策与信息,协助三亚市在北京开展各种活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地点:北京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1日至2007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时—2025年8月19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8184。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8月19日12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19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5年8月19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8月19日17时准时关闭。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笔试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实行闭卷考试。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5)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其提交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上述证书和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递交《放弃声明书》,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八)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约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4.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2)。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咨询电话:010-59821037-616
监督电话:010-59821037-60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三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5年8月7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