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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 |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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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稳就业促创业,进一步落实“好年华 聚福州”引才活动,确保优秀人才引进落地,根据文件要求,拟向社会第二轮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25名(编制岗位18个、参聘岗位7个),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本科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
福清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参聘教师及2025年福清市新教师公开招聘中已被相应学科报考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截至2025年8月14日下午5:30,中学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转至本批次中学其他学科岗位(按中学英语、中学数学的顺序依次进行)面向社会招考,中职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转至本批次中职其他学科岗位面向社会招考,小学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转至本批次小学其他学科岗位面向社会招考。
现场报名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福清市教育局712室)。
(二)面试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提交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现场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福清市教育局712室)。
2.面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相关事项详见于“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发布的《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的公告》(网址:https://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202503/t20250306_4985732.htm)。
3.本公告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但确需招考的岗位,经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4.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三)确定面试人员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网址:https://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拟安排2025年8月19日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评委组成。面试考核组由本学科7名高、中级骨干教师组成。
2.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其中中学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中职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中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小学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采取随机抽选面试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4.聘用成绩
面试成绩即聘用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面试考核对象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6.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以相应批次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提及的相关要求均按《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的公告》《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
监督电话:0591-85210463。
附件:
1.2025年福清市第二轮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pdf
福清市教育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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