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海南自贸港招聘网官微 | 2025-08-06
分享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执法辅助人员60名,派驻到全市各镇工作(不含那大镇)。其中,公开招聘59名(男性49名,女性10名),考核招聘1名(限男性)。具体详见《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表》(附件1)。
三、身份性质
执法辅助人员是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在辖区内协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公开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5)专业条件参照《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6日以后出生);
(7)儋州市户籍、儋州市生源或儋州市常住人口。
2.考核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6日以后出生);
(5)船艇驾驶员岗位需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海船适任证书的优先;
(6)儋州市户籍、儋州市生源或儋州市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处罚的;
3.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0.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12:00至8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subject_detail.html?$$id=1952681451707412482$$)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确认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材料提交
(1)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考核)招聘考生报名表(附件3,需手写签字后jpg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全国范围内本人“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证明信息(带名字及身份证号);
(6)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7)报考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执法工作经验的,需按要求上传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8)其他应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点击提交。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5.确认报名信息。招考岗位的职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若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将视报名情况进行相应调剂。若不服从调剂,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须在2025年8月13日18点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公开(考核)招聘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①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②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用书、培训机构,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③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在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告。
④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岗位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为1: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意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体能测试
①考生进入面试前均须参加体能测试。
②体能测试项目如下: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只测评1次;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体能测评上述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予以淘汰。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③体能测评标准如下: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5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体能测试不通过者,不可参加面试。
(3)面试
①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考核和面试)
考核招聘免笔试,考核采取专业技术考核+面试方式,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专业技术考核
船艇驾驶岗采用现场船艇驾驶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分析判断能力、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1.公开招聘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考核招聘面试合格者按专业技术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2.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
(1)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如同是未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满2年或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需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参加考核招聘考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优先聘用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如同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需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一次发布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之前有效,如相关执法辅助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负责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5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术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经过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公示期满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表现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办理、工资发放等工作。
六、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市政府批准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新聘用执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评定层级后享受对应层级工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zhou.gov.cn)公布为准,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
如考生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隐瞒重要信息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须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288161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98-2383757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63721,0898-6671919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xls
附件2: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3: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考核)招聘考生报名表.doc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6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