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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政府 |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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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宿松县城区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松人社〔2015〕1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见附件1),面向宿松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选调。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61?type=4&action=list)发布;此后有关选调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选调人员岗位表中 “35岁以下”为“1989年8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调:
(一)不符合岗位条件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三)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四)在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
(五)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报名单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1。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宿松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3)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档。
报名时将上述(1)(2)项报名材料原件按序扫描制成一个PDF文档,连同照片一起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格式,邮件标题与压缩包文件名须保持一致。
3、开考比例及相关事项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于8月14日上午 11:30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过多,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共3道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务必于面试前到县人社局7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学历高者优先; B、工龄长的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
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人员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调动及入编手续。选调人员在调入单位根据岗位竞聘结果予以聘任。
五、选调工作纪律
对在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县委社工部 0556-5659816
县委政法委 0556-7821545
县发改委 0556-7821917
县信访局 0556-7821989
附件:
1.2025年宿松县部分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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